自《公司法》在2014年“实缴改认缴”后,“认缴注册资本制”让许多曾经只能站在海边观望的人借着“大众创业”的暖流正式“下海”。
当人们看到,注册公司不再实缴那么多钱,认缴的注册资本也没有明确规定缴足期限,从而纷纷将注册资本认缴至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然而几年以后,那些过去青睐“大公司”头衔的股东,现在又开始减资了。原因之一是,公司的实际营收与注册资本存在不匹配的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年利润不足50万),给公司经营带来了弊端(一系列的税务问题)。
什么是公司减资?
“减资”是一项比较常见的工商信息变更,其意义是调整股东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最终达到减少注册资本的目的。减资有两种方式: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不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减资?
一家公司在从事商业活动期间,未来可能因经营状况良好而得到大量盈余,也就是剩余资本,为发挥资本效能,减轻分红负担,必要时可以进行减资。
当然也可能因为经营亏损而导致实有资本低于注册资本,或者为解决股东出资瑕疵等问题,需要通过减资来合理安排公司的股权结构,发挥注册资本对公司资信状况的公示效应。
怎么进行公司减资?
第一步:召开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特殊公司);
第二步: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三步: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步:变更工商公示登记。
一般需要专业的企服从业人员,到工商申请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必须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
如果未通知特定债权人的则不发生减资法律效力,在公司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减资股东仍应在其认缴但未届期限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