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已增至7项
随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专项附加扣除,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增加到7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方面,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房贷利息方面,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一键带入”2023年
对于需要延续到2023年度使用的扣除信息,可通过“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一键带入到2023年使用。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均已开放本功能,点击“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同时,点击“去查询”按钮可查看2023及以往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没有及时确认有啥后果?
一些人关心,如果因为工作忙等原因没有及时确认信息,有什么后果?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时确认,已填报的专扣信息也会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3年。
尽管如此,中新财经还是建议各位纳税人及时确认,尤其是自身情况发生变化的纳税人,需要修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养老金也能税前扣除
除了专项附加扣除之外,个税APP还增加了 “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
纳税人通过 “扫码录入”功能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完成信息确认后导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可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或汇算清缴阶段进行税前扣除。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缴费者会得到实实在在的节税好处。举个例子:假设纳税人目前适用税率为10%,每年缴纳1.2万元,每年可以减少个税12000×(10%-3%)=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