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
首先,投资主体投资主体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
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其次,法律形式
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
再次,投资者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后,税收政策
一人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层面需要就经营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为自然人股东,利润分配时还需要就分红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