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税局开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发票领购
一、 怎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详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 购买发票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4、 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私章;
5、 法人代表照片(两张)、身份证及购票人照片(两张)、身份证。
6、 条形章(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尺寸自行刻制)。
二、 怎样办理普通发票领购手续 纳税人办理普通发票领购簿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购买发票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3、 企业公章、法人私章、个体工商业户需带发票专用章。
三、 怎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指定专人领购,领购时凭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和前一次领购使用完的旧发票,按验旧购新的原则,纳税人无违反有关税收法规行为的随到随购。
四、 怎样领购普通发票
领购普通发票凭普通发票领购薄和前一次领购使用的旧发票,按验旧购新的原则,纳税人无违反有关税收法规行为的随到随购。
五、 怎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局征管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窗口办理:
1、 代开发票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2、 代开单位双方的税证号码及开户银行和帐户;
3、 纳税人发票专用章;
4、 代开发票所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
5、 条形章(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帐号。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尺寸自行刻制)。
六、 怎样代开普通发票
纳税人临时代开普通发票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属国税局征收的税种;
2、 按代开发票金额缴纳税款,由开票员负责征收并实行“双对号”。
七、 怎样交验发票
纳税人再次领购发票时,须携带发票领购证、发票专用章印模和已经使用完的发票存根,送所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发票窗口审验后领购新票。
八、 怎样办理自印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要自印普通发票的,应首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审批表》、《发票管理责任书》和《发票管理员登记表》填写,并报分局审核后,随同样票、企业内部发票管理制度等资料送清镇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所审批后,然后送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承印。 怎样缴销发票 纳税人关停并转后,就主动向所属分局提供书面报告,并将所领购或印制的全部发票存根送交分局。 其他办税事宜 一、 怎样办理减免税
凡符合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可以减征免征税款的纳税人,需申请减征或免征税款的,应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法定期限内办理。 纳税申请减免税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3、 根据不同的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 怎样办理固定工商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
纳税人需临时到外地经营商品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明单,纳税人凭此证明单对在外地所销售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可回原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的报告应含以下内容:
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2、 在外销售的地点和销售期限;
3、 预计销售的数量、金额和税款;
4、 申请报告须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签字。
纳税人在外地销售商品结束后,应将销售地税务机关查验盖章的外出经营税务管理证明单中的其中一联返还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并申报纳税。
三、 怎样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因商品质量或市场滞销等原因发生退货或货款折让需开具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应含以下内容:
1、 购进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货款金额、税款;
2、 需退货(折让)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货款金额、税款;
3、 购销两方的企业名称和税证号码;
4、 退货物或折让的原因;
5、 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6、 对方单位出具同意退货或折让的有关协议及证明复印件;
7、 携带企业公章;
8、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签注意见。
四、 怎样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企业将自产货物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货物,需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购货企业“退税登记证”复印件;
2、 销售合同复印件;
3、 销售该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4、 企业写出报告,(报告内容含:销售产品的品名、数量、计税金额、实缴税款)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签注意见后,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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